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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0006200000058218]-公示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19-10-16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9/10/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略)58218]-公示公告zhangxm3csgadministrator_(略)-(略)磅Web(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略)58218)
(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属于框架二类项目,该项目划分三个标包,(略)等单位:(略)
采购品类情况说明:(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属于框架二类项目。该项目划分3个标包,(略)等单位:(略)
(略)
标的
停车场简称
车位数量
目前可提供车位
1
标包一
东方停车场
488
476
2
标包二
金虹停车场
408
243
3
标包三
宜乐物业
55
19
合计
951
738
目前,(略)机构需要租赁车位超过1000个,车位需求量大,且需长期租用,拟向东方、金虹、宜乐3个单位:(略)
本项目招标代理:(略)
2.采购范围及清单:
(略)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略)
标包名称:(略)
中标比例
标包金额(万元)
工期
是否特殊包
1
(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
2110
/
01
标包一
65.4%
1380
/

02
标包二
32.23%
680
/

03
标包三
2.37%
50
/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采购方式:(略)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
2.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略)
(略)名称:(略)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邀请标包
1
(略)东方停车场
停车场就近及单一性,在三个停车场都来参与投标的条件下,(略)等相关单位:(略)
(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标包一]
2
(略)
停车场就近及单一性,在三个停车场都来参与投标的条件下,(略)等相关单位:(略)
(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标包二]
3
(略)
停车场就近及单一性,在三个停车场都来参与投标的条件下,(略)等相关单位:(略)
(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标包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略)
内容
1
(略)要求,(略)(略).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根据《(略)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略)实施不接受投(略)场禁入处理的制造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谈判的,取消其谈判资格。尚未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略)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
1
停车场资产必须归出租方所有或出租方必须具备停车场合法的对外出租资格(须提供相关合法使用证明)
(略)2020—2021年度停车位租赁项目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cn)进行发布。
公示期: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21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10月21日17:00时前,以书面(须盖单位:(略)
四、业务咨询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2)(略)
(略)操作咨询电话:(略)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略)(略)((略));(略)(略)(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略)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异议
5.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略)
受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510630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受理邮箱:(略)
5.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略)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略)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略)
5.3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
5.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略)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略)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5.5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略)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六、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采购代理:(略)
2019年10月16日
异议书(模板)如有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略)
(投标单位:(略)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略)章)
联系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内容为隐藏内容,登录后即可查看,新用户请注册!客服热线:(略)咨询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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