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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垃圾分类达标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发布日期:2020-0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涵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垃圾分类达标检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声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垃圾分类达标检查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SHHY-05-202005210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职责,宝山路街道通过对公共机构及企业单位、沿街商铺等实效综合测评,加强对重点单

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监管工作,其中公共机构及企业单位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

院、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管理企业等拥有独立垃圾箱房的单

99家;沿街商铺主要包括五金店、便利店、小型餐等无独立垃圾箱房的沿街商铺1278

家。

4、服务周期: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共12个月。

5、服务地点:宝山路街道

6、采购预算金额264000元,超过预算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主要工作内容:

现场检查指导,制定测评报告。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根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及《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评分细则》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全覆盖现场实地检查,制定测评报告,梳理分析问题所在并制定整改方案。

‚规范配置容器,强化分类指导。根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评分细则》,明确单位强制垃圾分类容器、设备配置细则,按照单位规模、性质、垃圾产生类别等区别管理,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检查容器、公示牌等硬件设置是否符合上述规定。

l落实问题整改,保障分类实效。每月根据现场检查测评结果,针对问题单位联合市容市进行现场整改工作,对多次劝阻无效者上报相关管理执法部门处置。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期间每天(公休日及法定节日除外)上午0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购(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05弄3号楼406室)买电子的招标文件。对于未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第一条“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以上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涵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05弄3号楼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电子文件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6-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6-3    1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387号2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387号2楼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采购人确认唱标资格。

2)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提交至代理人员,另附电子光盘1张。

4)按有关规定当场按时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响应资格,不纳入评审范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电力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zb.com)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电力采购与招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涵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05弄3号楼406室

邮编:200071

邮编:201112

联系人:赵婧宇

联系人:张宏

电话:56630582

电话:50651359

传真:56630582

传真:5065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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