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12亩,新建钢结构厂房,总计5400平方米,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备注: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淘汰设备,环保达标验收后才能开工生产).
建设地点:
(略)
行业类别机械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2800环保投资(万元)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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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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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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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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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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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理是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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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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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鄂州环审函〔2020〕4号
公告开始时间
(略)公告结束时间
公示开始日期
(略)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对机械零配件及钢结构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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