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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康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1-12-02
所属地区:江苏 - 宿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环评公示
更新时间:2021/12/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
(略)报送的《(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迁经济技术(略)商铺。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在拟定地点:(略)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封闭式一体化消毒处理措施(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紫外线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中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略)接管标准)后,(略)集中处理。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2类标准。
(三)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略)
(四)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三、该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一)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950吨,COD≤0.133吨、SS≤0.038吨、氨氮≤0.01425吨、总磷≤0.00285吨、总氮≤0.01425吨、LAS≤0.0076吨、类大肠菌群≤5000MPN/L;
(二)固体废物:零排放。
四、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落实《(略)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要求。竣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按《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宿环发〔2020〕38号)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评估,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略)
宿迁经济技术(略)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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