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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潘二矿西风井煤矿瓦斯发电站项目

所属地区:安徽 发布日期:2022-01-11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拟建项目
更新时间:2022/01/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潘二矿西风井煤矿瓦斯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1日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略)境内。项目占地面积3990m2,总投资4960万元,(略)、燃气发电机组、(略)及配套设施等。其中装机规模6台1000kW机组,配套建设高低压配电集装箱;辅助生产生活建(构)筑物,辅助用房、生活用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瓦斯管道支架等,占地面积3990平方米。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发电量为3600×104kWh,即3600万kWh。本项目工程投运后,用电8.8%,尚余电力3288.2×104kWh补充谢街变电所矿井用电,(略)使用,就地消纳,(略)
项目(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略)-(略))未经审批,该项目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循环使用,严禁随意直接排放。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周边村民,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处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瓦斯脱水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优先用(略)绿化用水等,多余部分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农用,不外排。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略)杂用水水质》(GB/T(略))中的绿化用水标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燃油机械机动车尾气、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扬尘;(略)线,加强设备管理,限制车速,加强维护;针对各类扬尘,运输车辆密闭化,禁止乱堆乱放,施工场地常洒水降低扬尘;作业场地建设围档。同时,施工期应严格执行《(略))、《(略)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精神,落实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等相关要求,不得使用农用车辆,(略)移动机械,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扬尘和其他废气污染。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发电机组燃烧瓦斯气体过程产生的废气。本项目燃气发电机组经自带的低氮燃烧技术后,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瓦斯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执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略))中标准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下列措施降噪: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噪作业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标准值;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略)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安装减振垫、吸音材质、增加西侧厂界围墙高度(增加到3米)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需按照当(略)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合法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过滤尘渣、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废润滑油、废旧蓄电池、废油桶。生活垃圾和过滤尘渣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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