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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新花苑五区4幢1临房屋4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浙江 发布日期:2022-01-19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2/01/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略)(以下称“杭交所”)((略))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略)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略))方式:(略)

标的名称:(略)
运新花(略)4幢1临房屋4年租赁权
(略)
HJS2022ZL013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略)
出租底价
1.55元/平方米/天
房屋所(略)
(略)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联系人:(略)
吴小姐王先生(略)8、(略)



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产(不动产权证)
房屋名称:(略)
运新花(略)4幢1临房屋
坐落位置
(略)(略)运新花(略)4幢1临
使用现状
出租
物业类型
(略)
浙(2020)(略)
用途
商服用地/非住宅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107.3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7.33平方米
权利性质
划拨/新建商品房
使用期限


其他披露事项
租赁房屋目前由原承租人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杭交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原承租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房屋质量、具体位置、房产结构、设施设备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不以现场展示为准。租赁房屋其不动产权证为(略)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略)财政局文件《(略)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偿划转73处房屋至钱投集团的批复》及市钱投集团董事会议纪要告知单,租赁房屋无偿划转至出租方。截至信息披露日,相关产权证信息尚未变更。





四、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1.55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97.33平方米
出租期限
4年
起租日
实际交付之次日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实际交付之次日起满4年之日为租赁期限届满之日。
免租期
/
租金支付条件
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略)
租赁期内每年递增5%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3个月租金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要求
除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明令禁止经营的业态外,其余业态经行政审批后均可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前支付交易保证金(略)至杭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意向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4)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及相关登记文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承租方承诺对上述物业权证证载的地类用途和租赁物业现状、设施及物业环境有充分了解,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并且,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必须确保其经营的合法性,否则,承租方将承担因其不正当经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单方面改变经营业态,也不得对所租赁的物业进行整体转让、转包、分租、转租。承租方擅自采取上述行动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且承租方应当按当年年租金标准的5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要装修、改造的,须向出租方缴纳当期租金标准1个月租金为装修保证金。(7)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为准。4、本次房屋租赁权的交付,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具体如下(1)若承租方系租赁房屋的原承租人,按约定付清按约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视作已完成本次租赁权的交付。起租日为实际交付之次日。(2)若承租方不是租赁房屋的原承租人的,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并腾空租赁房屋。因租赁房屋的原承租人的清退时间难以确定,出租方不承诺具体交付时间,若出租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的,承租方应同意等待租赁房屋的清退,直至出租方实际交付止。同时,不提出任何附加条件或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交付时,承租方和出租方补签移交确认书,明确租期起始时间。租赁期以移交确认书上确定的交付之日起算,即出租方未能在约定起租日前交付租赁房屋的,以实际交付之次日起算租赁期限。承租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愿清退租赁房屋的原承租人的,出租方给予协助。在租赁房屋的清退过程中,承租方提出的任何附加条件或需要修改已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不予支持。(3)如承租方逾期付款,出租方有权延期交付。5、本项目承租方须交纳首年租金一个月计的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时间: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地点:(略)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略)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略)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刊登媒体
钱江晚报


六、竞价方式:(略)
竞价方式:(略)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3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0.1元


附件下载:
承诺函(运新花(略)4幢1临).docx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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