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复烤厂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略)纪要鄂烟叶纪要【2017】33号批准,
(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递交投标文件家数不足法定开标人数,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投保地点:
(略)
(略)投保范围:
1、存货(原烟、成品、烟梗、烟沫)及包装材料(纸箱、包装材料麻袋、环保绳、编织袋等),原值约35000万元;
2、固定资产(
(略)、车间、仓库、生产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等),原值约30000万元;
3、机动车辆保险,11辆;
4、特种设备第三责任险;
上述保险标的投保额最终以实际投保数值为准。
(略)最高限价:2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取得恩施州或
(略)工商行政部门注册营业执照的机构,并在恩施州城内正常经营三年以上时间;
3.2投标人具有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略)或营业部;
3.3投标人在恩施
(略)内(指舞阳坝、六角亭、小渡船办事处及恩施经济
(略)、恩施州经济
(略))有相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及能力,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10人以上,本公司所属理赔察勘车辆10台以上;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
(略)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
(略)
3.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后附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
(略)(
(略)5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9时30分,
(略)(
(略)508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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