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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07197D)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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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07197D)债权进行处置,截至
(略),债权总额170,600,000元,其中债权本金100,000,000元,利息70,600,000元,其他权益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
(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12年6月,位于
(略),
(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向东。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略)申请,
(略)破产重整,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引入重整投资人进场复工后,目前项目已实现交房,除商业房屋外住宅已基本销售完毕,现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中,尚未进行破产分配。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略)81套共8854.11平方米)及19077.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略)100%股权。
(略)破产重整,
(略)所有在建工程的抵押用于销售。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股东刘佳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资产亮点
项目所处位置好,项目破产重整后已实现交房,价值得到提升。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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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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