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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湾地区新建高中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 发布日期:2024-04-17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17 15:32:57原文链接地址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和平湾地区新建高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22214 工程名称 和平湾地区新建高中项目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22214001001 标段名称 和平湾地区新建高中项目-全过程咨询
建设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填报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马振华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建[造]11202100000238 1.705000% 493日历天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规范,满足建设项目要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避开风险,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成本目标的实现。 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93.33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马振华 穆英 宋爱军
注册资格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证书编号 建[造]11202100000238 建[造]11192100007854 建[造]11113700025718
投标报价 1.705000% 1.660000% 1.700000%
工程工期 493日历天 493日历天 493日历天
质量要求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规范,满足建设项目要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避开风险,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成本目标的实现。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规范,满足建设项目要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避开风险,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成本目标的实现。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规范,满足建设项目要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避开风险,保证项目质量、进度、成本目标的实现。
企业资质 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评审得分 93.33 91.97 90.67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企业业绩:一、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皇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服务;2、皇姑区政府投资建设道路(包括整修、背街小巷、排水)工程项目管理;3、2022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园区内项目管理;4、铁岭站热媒炉更换为直接炉工程管理服务;5、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管理(含全过程造价咨询);6、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学校皇姑校区整体改造工程项目管理;7、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山路沿线文物历史建筑与街区更新改造工程-中共奉天市委旧址、安达洋行旧址、太原北街40 号建筑修缮项目管理。二、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2022年沈阳市沈北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管理;2、惠工街、令闻街团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项目管理;3、2023年铁西区桥下空间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4、2021年和平区太原街步行街改造工程项目管理;5、沈阳浑南科技城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六期项目项目管理;6、沈阳浑南科技城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七期项目管理。三、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潍坊市西城高级中学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2、某部新建钢结构车棚及食堂整修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3、安新县教育局新建安新县雁翎小学项目(一标段)B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4、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北林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5、鸡泽县“多馆合一”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合同;6、中象生态园综合体一期;7、汶上县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8、博兴县新天宏产业园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9、博兴县新天宏产业园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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