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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众达实业有限公司购置5辆无人驾驶小巴车以及运营部署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4-19

更正内容:

1、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月2814:30(北京时间)

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14:30(北京时间)

2原:商务要求中“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货到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部署支付合同金额的10%,取得自动驾驶测试牌照并合法上路运营支付合同金额的37%;运营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2年质保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

变更为: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货到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部署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取得自动驾驶测试牌照并合法上路运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7%;运营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2年质保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

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货到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部署支付合同金额的10%,取得自动驾驶测试牌照并合法上路运营支付合同金额的37%;运营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2年质保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

变更为: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货到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部署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取得自动驾驶测试牌照并合法上路运营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7%;运营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2年质保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

4、原: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4

售后服务方案

12%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对采购人的技术支持;③零配件供应措施;)共计3项,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项内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且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项方案中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本项最多扣12分。

技术类

评审因素

 

变更为: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4

售后服务方案

12%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对采购人的技术支持;③零配件供应措施;)共计3项,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项内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且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2分;每项方案中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2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本项最多扣12分。

技术类

评审因素

 

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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