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决定见下表:
序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许可内容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许可决定
许可生效期
1
钦浦环审[2024]14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
(略)标准化桑蚕加工产业园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同意许可
2024/4/17
2
钦浦环审[2024]15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关于
(略)金湾果园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金湾果园食品加工厂
同意许可
2024/4/17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示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钦浦环审[2024]14号关于
(略)标准化桑蚕加工产业园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钦浦环审[2024]15号关于
(略)金湾果园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