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在将三江口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供水厂(一期)项目一阶段(2.5万m³/d)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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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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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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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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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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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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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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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三江口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供水厂(一期)项目一阶段(2.5万m³d)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897.9KB,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pdf9.5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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