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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黑龙江 发布日期:2024-04-26

南山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拟对南山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62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内容描述:
一、原合同条款三项目资金:
(一)本合同的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1,760,000.00 元(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元整)。该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税费、合同期满后的技术咨询服务费(如有)等全部费用。
(二)支付方式:分三笔款支付。
1.第一笔款,人民币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第一笔款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人民币684,000,00元(大写陆拾捌万肆仟元整)。履约八个月且提交半年度报告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第二笔款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第三笔款,人民币176,0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元整),履约一年且提交年度报告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现修改为:
(一)本合同的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1,620,000.00 元(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元整)。该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税费、合同期满后的技术咨询服务费(如有)等全部费用。
(二)支付方式:分三笔款支付。
1.第一笔款,人民币760,000,00元(大写柒拾陆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第一笔款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款,人民币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履约八个月且提交半年度报告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第二笔款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第三笔款,人民币260,0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履约一年且提交年度报告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及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 2024 年 4 月签署了南山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因 2024 年度工作实际,为确保项目各项正常开展,需对原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13号环境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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