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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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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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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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描件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8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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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公众在需要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
(略)温氏年产4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验收意见(公示).pdf2.9M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温氏年产4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pdf6.9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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