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化产业链合成熔石英玻璃锭料项目(一期、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9日一2024年05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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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略)
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化产业链合成熔石英玻璃锭料项目(一期、二期).pdf892.5KB,下载次数0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化产业链合成熔石英玻璃锭料项目).pdf2.4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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