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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州市纪委窗帘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4-29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089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纪委窗帘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羽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2单元18楼1807号 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成都羽禾新材料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室内装具 手动抗菌带罩自清洁卷帘 杭州宏昌窗饰布艺 手动抗菌带罩自清洁卷帘 17.6(平方米) 101.96 1,794.50
1 其他室内装具 手动卷帘 浙江阿奇柏德新材料 手动卷帘 18.4(平方米) 62.00 1,140.80
1 其他室内装具 布帘 杭州宏昌窗饰布艺 布帘 1338(米) 23.00 30,774.00
1 其他室内装具 窗纱 杭州宏昌窗饰布艺 窗纱 1338(米) 18.00 24,084.00
1 其他室内装具 轨道 杭州宏昌窗饰布艺 轨道 1007(米) 27.60 27,793.20
1 其他室内装具 布带 杭州宏昌窗饰布艺 布带 2035(米) 6.10 12,413.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建华(采购人代表)、冯云、邓大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并采用成本加利润原则,收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不足6千元的,按照6千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成交供应商:成都羽禾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38431369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中路

联系方式:0830-8959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16号楼1703室

联系方式:0830-8963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830-8963663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羽禾中小.pdf 泸州市纪委窗帘采购项目谈判文件(2024042301).pdf SKM_754e24042913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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