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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213号第2层部分房屋租赁公告(第七次)

所属地区:甘肃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略)
甘肃(略)第2层部分房屋租赁项目(第七次)
(略)
N0118FCZZ241344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4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5月13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租赁标的
租赁面积
(㎡)
年租金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略)
用途
租赁押金
(元)
装修情况
甘肃(略)
214.41
198,114.84
59,000.00
三年
按年支付
营业
16509.57
精装
特别提示
1.(略)点,因此标的承租方不得为P2P、担保、(略)等易使公众产生混淆、(略)
2.标的仅限办公使用;
3.标的房屋装修期面议。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略)支行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略)(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出租,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略)(略)闲置房产处置的请示》、《关于对我行营业用房测绘后进行分租的说明》、《(略)(略)闲置房产对外出租项目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甘肃省分行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略)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略)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略)络竞价方式:(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承租方确定后,甘交所集团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成交结果确认书》,甘交所集团不再组织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略)支付首期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并满足交易保证金划转条件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否则,均视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承租方不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出租方周边其他营业场所的安全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承租方对外宣传展示材料,工商、税务等登记注册地址:(略)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须按相关物业要求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负责(略)域内所有资产、消防、人员等安全管理。
6.租赁有关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部门要求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其他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如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等房屋出租过程的使用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7.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认可租赁标的面积、范围、租赁要求及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项目价款由交易双方自行场外结算;项目租赁押金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支付。
9.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保证金交纳、款项支付方式:(略)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8日09:00:00至2024年5月13日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竞得租赁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租赁合同》签订并满足交易保证金划转条件后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人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人损失的,由出租人向意向承租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贵任:
(1)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人和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人商业秘密,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竟争,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人无故放弃受让的;
(5)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意向承租人与出租人私自达成交易的;
(7)意向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人和甘交所集团造成损失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再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略)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秒)
-
服务费
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材料。
联系
方式:(略)
咨询联系人:(略)
张经理:(略)
踏勘联系人:(略)
张经理:(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略)
(略)
其他
(略)(略).cn
微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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