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湖南长沙
(略)九峰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略)
邮编:410004
(略)
批复文件名称:
(略)
(略)
许可机关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许可对象
1
(略)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沙
(略)九峰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长环评辐(天心)﹝2024﹞1号
(略)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9日
(略)
湖南长沙
(略).pdf
相关文档
|
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只对会员开放
请登录/申请免费试用成为会员
187-8889-8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