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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南外镇开发区4-6地块(达县商贸中心)1层41号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四川 - 达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法院公告
(略)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6日10时至2024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略)址:(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略);建筑面积:53.45平方米。
(略)络询价:(略);起拍价:311841.6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图片仅供参考,以实地标的物图片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缴纳税费,拍卖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涉及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税务部门查询。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七、各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开拍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的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特殊情况经法院确认除外。
十一、本次拍卖是(2024)川1703执726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略)
十二、(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5月22日前缴纳,(略)上支付,(略)“【(2024)川1703执726号】拍卖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开户行:(略)达州分行营业室;开户名:(略)(略)(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杜女士)、(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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