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三师五十三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法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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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新建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24.3万立方米,设计处理规模35吨/天。采取卫生填埋方法,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20年,总占地面积6.6734hm2。
建设地点: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0日(2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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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建设项目验收意见.pdf244.4KB,下载次数0
附件2:第三师五十三团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20.0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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