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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补充通知(第2次)[第(2)次答疑]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福建(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补充通知2
(略):E(略)(略)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略)(略)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中“(略)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更改如下: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文地质专业或工程地质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略)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文地质专业或工程地质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略)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略)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略)
招标代理:(略)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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