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
(略)更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鄂尔
(略)康
(略)人民政府批准,鄂尔
(略)自然资源局康
(略)分局现无偿收回划拨给康
(略)城市管理局实施的鄂尔
(略)总体国家安全观公园项目和康
(略)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项目土地基本情况:
鄂尔
(略)总体国家安全观公园项目位于康巴
(略)崇文街北、
(略)东、支路三西、博雅街南G05-11d地块,用地面积4.4763公顷,用途为公园与绿地。
康
(略)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位于康
(略)北区乌拉希里街南、
(略)西、
(略)东、达尔罕壕街以北G-02-06b地块,用地面积4.3072公顷,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
二、收回方式:
(略)
无偿收回
特此公告
鄂尔
(略)自然资源局康
(略)分局
2024年4月26日
康
(略)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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