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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XX单位车辆维修项目(二次)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新疆 - 阿克苏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略)
征集人地址:(略)
征集人联系人:(略)
征集人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
(略):SYZFCG-JC-2024-KJ001(二次)
适用采购人:(略)
采购需求:
(略)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预估采购数量
1(略)XX单位:(略)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通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能够在阿克(略)范围内提供车辆维修服务、企业注(略)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提供厂家证明材料(厂家授权内容应包含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略):00:00至(略):00:00
五、获取:(略)
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1: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略)
附件信息:
车辆维修框架协议征集文件(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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