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人:
湖南中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对《关于是否对中顺公司相关应收款追收案件缴纳诉讼费的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应到9人实到9人(含线上参会),现管理人将表决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9日18时,各项表决事项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中顺公司诉刘茂盛、朱卫霞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件启动诉讼程序并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的0票。
2、同意《中顺公司诉管建林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件启动诉讼程序并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的1票。
3、同意《中顺公司诉彭建波、湖南沅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刘茂盛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件启动诉讼程序并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的1票。
4、同意《中顺公司诉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科机器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启动诉讼程序并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的6票。
5、同意《中顺公司诉安科机器人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件启动诉讼程序并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的6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决定所议事项应获得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故本次债权人委员会表决同意了《中顺公司诉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科机器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启动诉讼程序并缴纳诉讼费》、《中顺公司诉安科机器人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件启动诉讼程序并缴纳诉讼费》2项议案。
债权人若对上述债权人委员会表决同意的议案有异议,请在5日内向管理人以书面方式提出(管理人联系方式:刘律师15700799621,何律师18670793961)。
特此公告!
湖南中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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