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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办公区域装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海南 发布日期:2024-05-05

2024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办公区域装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2024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办公区域装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ZB-HNDX-2024-042)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产品

中选人

中选份额

1

2024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办公区域装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第二分公司

100%

(二)否决参选情况

经审查: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第二分公司递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供的总公司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权限并未授权资质要求,不满足应答文件中第三章评选办法-初步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1、参选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取得国家相关机构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证书。注:(1)以上证书要求参选时具备有效性,且参选人需在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企业持续具备承担工程相应资质的能力,如参选人资质变更等原因导致不具备承担工程相应资质能力,比选人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2)提供以上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有效期,否则须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3)以上资质如已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但未正式发证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截图等)。”的要求。

经评审小组一致认定,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第二分公司未通过资格审查,否决其应答资格。

(三)项目说明

1.本项目第一次公告于2024年04月08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09日11时00分至2024年04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共有2家潜在参选人海南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第二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仅有1家参选人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第二分公司递交参选文件。经评审,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第二分公司未通过初步评审。

2.本项目第二次公告于2024年04月17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4月17日16时00分至2024年04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共有2家潜在参选人潮州市潮安区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第二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仅有1家参选人贵州天恒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第二分公司递交参选文件。

3.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海南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琼【2019】 237号)及采购方案签报的相关规定:若报名人为2家或递交文件的参选人为2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为2家时,项目继续进行唱价评审工作;若报名人为1家或递交文件的参选人为1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人为1家时,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或重新比选;若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或定向谈判失败或有效参选人不足1家时,项目重新比选。

经采购人确认,2024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办公区域装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转为定向谈判。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08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符淑燕 18907662144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  玲 18907676696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广州市汇源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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