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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空港物流园区纬十八路(北段)南、纬十八路(西段)东、纬十七路北、经二路西0102-A土地使用权转让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内蒙古 - 鄂尔多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略)
(略)N0109TD240071产权子类型工业用地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伊旗空港物(略)(北段)南、(略)(西段)东、(略)北、(略)西01-02-A地块
基本属性土地四至以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转出面积约(平方米)66675.79转出期限2019年8月7日至2069年8月6日
土地类型工业用地规定用途仓储用地
(略)(鄂尔(略))(略)
权证名称:(略)
土地现状转出方式:(略)
是否有优先受让方否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地上附着物无
其他情况见特别告知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略).64
评估基准日(略)
(略)
转让底价(元)(略).00
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略)
(略)(略)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股东会决议
(略)(鄂尔(略)(略)股东会
特别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鄂尔(略),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675.79㎡,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2019年8月7日至2069年8月6日),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标的土地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不动产、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标的实际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项目成交后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3.重要提示: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与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内容为“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20年4月8日之前开工,在2022年4月8日之前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截至本公告发布时的实际情况为:本项目转让方作为该宗出让土地的受让人至今未开工建设,也未曾申请延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32条内容为“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截至本公告发布时的实际情况为:该土地至今已闲置4年,本项目转让方作为该宗出让土地的受让人未曾缴纳过任何与土地闲置有关的费用,出让人也未因该地块长期闲置而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涉及缴纳土地闲置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后可能产生的因该土地超期闲置而导致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内容((略)备查),与该标的土地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4.以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略)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按公告约定处置。
6.在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略)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7.(略)(略)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略)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工作,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略)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实地勘验,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实际情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将按公告约定处置。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略),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合同》(略)(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合同约定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标的开发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25%以上且达到其他要求的转让条件后才可以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转让方先配合受让方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待达到权属变更条件后转让方再配合受让方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5、在交付标的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标的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涉及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00:00
报名手续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受让申请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全额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略)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略)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略)指定账户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略)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17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略)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方式:(略)
咨询电话(略)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略)
技术支持赵经理:(略)
其他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受让申请书.doc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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