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意向公告
我部拟对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进行采购,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
(略)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
三、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1日
四、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
名称:
(略)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
时间
备注
1
某部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蔬果类、畜禽肉、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
详见附件
500万
(根据去年年度采购量预估)
2024年
10月
1.交货时间:2024年10月-2025年9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货物配送点:
(略)4处、
(略)1处、黟县1处、歙县1处、
(略)1处、
(略)3处。
3.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中标人个数3名。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体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3、单位:
(略)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7、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
(略)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
(略)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
(略)
七、
(略)
《
(略)》
八、联系方式:
(略)
焦先生:
(略),邮箱:
(略)
周先生:
(略),邮箱:
(略)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略)
项目监督人:袁先生
办公电话:
(略)
附件:1.初步技术参数
2.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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