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年产5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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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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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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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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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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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产5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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