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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7日作出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略)人民政府或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365000
(略)
企业名称:(略)
单位:(略)
法人代表
(略)
有效期限
1
天泰(福建)(略)(重新)
福建(略)
陈小华
(略)MA8UQDAY8K001V
自2024年05月07日起至2029年05月0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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