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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福建三和金湖宾馆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泰宁县杉城镇环城路“金湖宾馆”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含装修)、游泳池、酒店配套设施等不动产及酒店用品等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法院公告
(略)所有的位于(略)“金湖宾馆”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含装修)、游泳池、酒店配套设施等不动产及酒店用品等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3日10时至2024年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所有的位于(略)“金湖宾馆”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含装修)、游泳池、酒店配套设施等不动产及酒店用品等动产。
评估价:(略)元(房(略)场价格:(略)元;酒店用品现值:(略)元);起拍价:(略).88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拍卖方式:(略)
拍卖标的物情况特别说明:
1、土地使用权用途:餐饮旅馆用地、宾馆用地。竞拍成交后,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
2、估价对象证载总建筑面积16375.61平方米,本次估价实际总建筑面积15821.29平方米[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成果报告书》记载,4幢(2号楼)建筑面积1177.90平方米,8幢、11幢(3号楼)建筑面积2056.85平方米]。
房屋信息明细表:
(略)
项目
(略)
建筑面积(㎡)
结构
设计用途
1
1幢(1号楼)1层
房权证泰字第(略)
2949.18
框架
商业营业用房
2
1幢(1号楼)2层
房权证泰字第(略)
2006.63
框架
商业营业用房
3
1幢(1号楼)3层
房权证泰字第(略)
1204.19
框架
商业营业用房
4
1幢(1号楼)4层
房权证泰字第(略)
1204.19
框架
商业营业用房
5
1幢(1号楼)5层
房权证泰字第(略)
1221.14
框架
商业营业用房
6
1幢(1号楼)6层
房权证泰字第(略)
641.54
框架
商业营业用房
7
1幢(1号楼)顶层
141.36
框架
商业营业用房
8
3幢(4号楼)一层
泰房权证杉城镇字第06900号
1176.26
框架
服务业
9
3幢(4号楼)二层
泰房权证杉城镇字第06901号
707.70
框架
服务业
10
3幢(4号楼)三层
泰房权证杉城镇字第06902号
682.00
框架
服务业
11
3幢(4号楼)四层
泰房权证杉城镇字第06903号
607.26
框架
服务业
12
3幢(4号楼)顶层
泰房权证杉城镇字第06904号
45.09
框架
服务业
13
4幢(2号楼)
泰房权证杉城镇字第(2003)0463号
1115.57
砖混
服务业
14
8幢(3号楼)
泰房权证杉城镇字第(2003)0465号
1853.32
砖混
厨房、餐厅
15
11幢(3号楼)
泰房权证杉城镇字第(2003)0463号
820.18
砖混
服务业
合计
/
16375.61
/
/

土地信息明细表:
(略)
(略)
地类(用途)
使用权类型
土地使用权面积(㎡)
终止日期
1
泰国用(2006)第1156号
餐饮旅馆用地
出让
7343.8
2046年12月20日
2
泰国用(2006)第1157号
餐饮旅馆用地
出让
4017.3
2046年12月20日
3
泰国用(2006)第1158号
餐饮旅馆用地
出让
3053.5
2046年12月20日
4
泰国用(2006)第1159号
餐饮旅馆用地
出让
5302.4
2046年12月20日
5
泰国用(2011)第1192号
宾馆用地
出让
4520.0
2056年5月27日
合计
/
/
24237
/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受委托人一同至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略)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卖方应承担的过户税费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略)等相关部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补交的相关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排污等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略)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略)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6月23日2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011261)。十二、特别提醒
1、该项房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违反设计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是否需要强制改造或强制拆除,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成交后法院只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过户手续,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3、竞买人参与竞拍,应当具备本次拍卖公告所载明的竞买资格和所有条件。因竞买人悔拍或不具备本次拍卖公告所载明的竞买资格和所有条件,致使拍卖物需重新拍卖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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