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其他
本公告在陕西电力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秦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市秦都区金山学校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西安路2号
联系人:景宏翔
电话:139910197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商务广场C座2501室
26
联系人:雷洁
电话:
029-88643256
电子邮件:
17829241807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61019704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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