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若对上述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
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人的名
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3)相关请求及主张;(4)有效线索和
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彬州市乡村振兴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彬州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彬州市水口镇街道
联系人:高彦杰
电话:348310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暂列金(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607室
联系人:杨盼盼
电话:17795729848
7936
电子邮件:14243699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杨盼盼(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619903007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