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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众鑫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4-05-10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完成编制了《(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广东省(略),项目主要从事塑料薄膜的加工生产,环评设计年加工生产塑料薄膜150吨,实际年加工生产塑料薄膜150吨,实际占地面积2340平方米,建筑面积2340平方米。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于2023年11月,(略)编制了《(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2月22日通过(略)
(2)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竣工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
(3)于2024年3月14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排污登记表((略)(略)(略)496383P001X,有效期5年)。
(4)2024年4月16日~(略)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总投资10万元,占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的1.25%。
4、验收范围
(略)建设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仅由一般固废仓改为一般固废(略),面积减少5m2,但固废处置方式:(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本项目制膜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本项目所排放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LAS、TP。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略)政污水管道,(略)引至(略)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本项目制膜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和恶臭,主要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计,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37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拌料机、高速流延机、碎料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消声及减振装置等有效的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1)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塑胶次品及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略)的生产车间内,具有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功能,贴有固废标识,并安排专人管理,塑胶次品及边角料及次品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略)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危废仓具有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功能,地面进行了防腐、防渗措施,(略)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略)域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备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5%,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调试效果
(略)出具的监测报告((略):GDHJ-(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排放监测结果
生活污水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二)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
制膜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制膜工序废气由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计算,验收监测期间该套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78.7%~82.0%。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可知,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为0.077吨/年(含有组织和无组织),可满足环评批复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1050吨/年)。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检查对照,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没有出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
项目建设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规处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加强环境污染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附件1:众鑫实业-自主验收报告(盖章版).pdf11.7MB,下载次数0
附件2:众鑫实业-其他说明事项.pdf447.2KB,下载次数0
附件3:众鑫实业-自主验收意见(盖章版).pdf787.3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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