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蓝拓氢能绿氢装备智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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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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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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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6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联系人:
(略)
附件1:验收意见-蓝拓氢能.pdf208.2KB,下载次数0
附件2:蓝拓氢能绿氢装备智造项目(一期).pdf9.2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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