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项目
根据《湖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类疫苗采购接种行为的通知》(鄂卫通【2018】2号)及《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卫通【2021】30号)文件精神,拟
(略)(略)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非免疫规划疫苗(不包括狂犬免疫球蛋白)。所有供应商(疫苗产品厂家或推广商)
(略)《湖北省
(略)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及后续增补目录内产品。
二、供应商条件(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药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需具有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资质,推广商需取得生产企业授权。
(三)同一品规疫苗只允许一家推广商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1、生物制品生产及经营资质;
2、质保协议;
3、法人委托书;
4、廉洁承诺书;
申报材料须注明供应商名称:
(略)
四、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略)
五、遴选采购方式:
(略)
2、本次遴选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由遴选采购委员会采取投票表决方式:
(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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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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