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6月7日(20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
(略)
2、建设地点:
(略)
3、建设单位:
(略)
4、公示内容: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意见
5、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附件1:白驹大道改造及东延长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3.9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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