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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产90万吨废建筑材料回收再利用、20万吨/年商砼、30万吨/年绿色环保沥青混凝土及60万吨/年水稳加工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年产90万吨废建筑材料回收再利用、20万吨/年商砼、30万吨/年绿色环保沥青混凝土及60万吨/年水稳加工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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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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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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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详见验收报告及附件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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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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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略)--商混项目专家验收意见.pdf4.8M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验收报告.pdf2.7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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