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
(略)卢灵加油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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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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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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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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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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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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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略)卢灵加油站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略),下载次数0
附件2:卢灵加油站验收意见(扫描件).pdf1.7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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