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同德伏马临时搅拌站项目(地块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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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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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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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略)同德伏马临时搅拌站项目位
(略)伏马村坡社附近,
(略)场原因,目前仅建设了地块一生产线及其辅助工程。地块一建设内容为1条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稳定土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混凝土1.2万立方米/a及稳定土4万吨/a。
注:本次验收范围为地块一生产线及其辅助工程,地块二生产线建设完善后再另外验收。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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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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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4年5月11日-2024年6月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略)同德伏马临时搅拌站项目(地块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pdf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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