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
(略)新泉村曾香玲养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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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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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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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7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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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略)新泉村曾香玲养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1.6M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新泉村曾香玲养猪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略),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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