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表面喷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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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略)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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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企业在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此项目,此项目调整总厂产品种类及数量、新增热喷涂工艺,淘汰老旧设备,新增一套超音速热喷涂设备、磨床及钻床等设备;拟在分厂增加喷塑工艺、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新增一套喷塑设备、一台1t/h天然气锅炉、两台天然气热处理炉、一个烘干房、变压器及车床等设备。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7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作者(183****5382,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略):37
附件1:附件11专家意见.pdf1.8M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表面喷涂技改项目.pdf1.1MB,下载次数0
附件3:附件12其他事项说明.pdf124.8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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