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现将
(略)坝头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南侧坝头村西300米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
(略)及配套环保设备的建设,职工6人,实行二班制,年运行365d。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7日(20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坝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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