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略)给水工程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项目地点:
(略)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13日~2024年06日11日联系人:
(略)
附件1:苏埠镇环评验收(公示).zip10.6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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