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1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附件1:验收专家意见.pdf166.6K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805.2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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