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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365000
(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钨新能源锂电子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清理车间)
福建省三明经济(略)
(略)
益思渠(厦门)(略)
投资294万元建设新建1栋单层的清理车间,用地面积为1120平方米。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匣钵喷砂粉尘、吨袋吹扫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略)(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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