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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2024年产业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陕西 发布日期:2024-05-13
所属地区:陕西 - 铜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略)(略)(以下简称“(略)”)获取:(略)
一、(略):SXBH-ZFCG-(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2024年产业培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2024年产业培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略)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略).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略)((略).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略)((略).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为“(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信用中国”及“(略)”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查询截图且不得被列入以上名单,(略)页查询打印预览截图,查询时间为各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期间有效,截图页面背景须体现查询日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略)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中的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略)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起诉。(略)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单位:(略)
(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略)
(9)不允许联合体磋商。(略)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略)
途径:(略)-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以下简称“(略)”),登录方式:(略)
(一)(略)-(略)操作指南,(略)操作。在登录、(略)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略)供应商库。
(二)(略)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略)操作。(略)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略)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略)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略)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略)-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略)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略)-“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略)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的规定;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其它未列明行业标准;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5月13日
相关附件: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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