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略)第三水厂三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6月12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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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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