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略)
附件1:
(略)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pdf2.3MB,下载次数0
附件2:验收意见.pdf3.8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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