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关于丹江口市汉江国际D幢107#商业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发布日期:2024-05-14
所属地区:湖北 - 十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法院公告
(略)人民法院关于丹(略)汉江国际D幢107#商业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人民法院关于对丹(略)汉江国际
D幢18套商业用房进行第二次拍卖的
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5月31日10时至6月1日10时(延时除外)在【(略)(略)(网址:(略))举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丹(略)右岸新城汉江国际D幢18套商业用房,分套拍卖,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略)络页面竞价标的物):
(略)
(略)
(略)
/总层数
建筑面积(㎡)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1
103#商业房屋
1/5
261.76
202.096
40
(略)/次
2
104#商业房屋
1/5
261.75
202.0875
40
(略)/次
3
107#商业房屋
1/5
612.78
421.9485
80
(略)/次
4
108#商业房屋
1/5
612.78
421.9485
80
(略)/次
5
201#商业房屋
2/5
439.96
183.277
30
(略)/次
6
202#商业房屋
2/5
757.12
315.401
60
(略)/次
7
203#商业房屋
2/5
468.11
195.007
30
(略)/次
8
204#商业房屋
2/5
676.62
281.8685
50
(略)/次
9
205#商业房屋
2/5
676.62
281.8685
50
(略)/次
10
301#商业房屋
3/5
439.96
149.957
20
(略)/次
11
302#商业房屋
3/5
384.09
130.917
20
(略)/次
12
303#商业房屋
3/5
468.11
159.5535
30
(略)/次
13
401#商业房屋
4/5
439.96
116.637
20
(略)/次
14
402#商业房屋
4/5
384.09
101.83
20
(略)/次
15
403#商业房屋
4/5
468.11
124.1
20
(略)/次
16
501#商业房屋
5/5
307.27
94.8855
10
(略)/次
17
502#商业房屋
5/5
384.09
116.3905
20
(略)/次
18
503#商业房屋
5/5
307.27
94.8855
10
(略)/次
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支付限额,如需竞买,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拍时机。
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略)退回;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
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看样或与拍卖辅助机构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略)
三、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在参拍前应当认真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行客观状态以及权利限制,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等拍卖文件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已全面了解并认可拍卖文件。
四、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均设定有抵押权,(略)十堰分行。(略)为丹(略)
2.房屋中103#、104#、107#、108#、202#、203#、204#和205#存在有租赁情形,拍卖成交后,租赁期内无法办理房屋实体移交,由买受人承受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3.拍卖标的单指证载面积房地产及其附着在建筑物上与使用功能相匹配且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可移动物品不属拍卖范围。
4.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无法(力)承担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应风险。
5.拍卖成交后,涉及房屋水、电、气、物业管理户名变更登记由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6.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其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与拍卖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全过程。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持有异议者,可于拍卖开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中,有符合《(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本院可以撤销(回)(略)络司法拍卖。
八、竞买人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九、有关本次拍卖公告于2024年5月15日同步在《(略)》《(略)》《(略)》《(略)》《(略)》以及《丹江口电视台》发布。拍卖事项已由拍卖辅助机构以电子方式:(略)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张女士(略)
联系地址:(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陈法官)
(略)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5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企业专属对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