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铜拉丝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略)~
(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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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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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04中芬铜业环保验收报告-公示版.pdf0.9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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